员工凌晨下班后遭遇车祸致骨折,被认定工伤,所在公司却以事实不清为由起诉朝阳区人保局要求撤销工伤认定。一审败诉后,该公司提出上诉。前天,市三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前天上午,朝阳区人保局副局长谷雨现身法庭,受伤员工杨先生的儿子代父亲作为第三人出庭。原告北京振达绿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审时诉称,员工杨先生于2013年5月9日零点下班,4点左右发生交通事故,朝阳区人保局依据杨先生出具的《下班时间证明》将在事故中所受伤害认定为工伤,属认定事实不清,请求法院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书。对此,被告朝阳区人保局辩称,绿厨餐饮公司主张杨先生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,但未提交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。一审法院经审理,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绿厨餐饮公司提起上诉。
昨天的庭审中,朝阳区人保局表示,认定工伤是依据杨先生提供的下班时间证明、对相关人员的调查以及交通支队的认定书,因此认定工伤没有错误。
绿厨餐饮公司不认可杨先生当天存在加班行为,倒是承认没有为杨先生缴纳过工伤保险。随后,公司还质疑杨先生提供的劳动合同存在造假,遭到杨先生儿子当庭否认。法官当日未当庭宣判。
庭审结束后,朝阳区人保局副局长谷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由于在劳动纠纷中,劳动者比较普遍地处于弱势一方,作为基层主管部门,需要多花工夫关注与劳动者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,因此选择亲自出庭应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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