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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盗窃案有效辩护,从轻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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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情说明
]
尚某某是一家搬家公司的员工。
2013
年
8
月在北京市朝阳大悦城为一家客户搬家时,利用机会,将客户用胶带封在抽屉里面的欧米茄牌手表两块及寿山石印章,总价值
5.6
万元的物品盗窃。后在公安机关调查时,经家人规劝投案,并将被盗物品归还被害人。
2015-12-22 10:28:10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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